关于黑龙江省2009年普通初中高职(中专)高师(中师)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关于黑龙江省2009年普通初中高职(中专)
高师(中师)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意见的第二条第三点中要求:

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高职(中专)、高师(中师)学校须参加由省招考办组织的高职(中专)、高师(中师)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考试成绩达到省规定的分数方可录取。如招生学校生源不足,在不影响其他学校招生秩序的情况下,征求考生志愿后,择优录取今年参加全省初中升学考试中的考生。

有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立即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

联系电话:0453-6523508  0453-6559107  0453-6559108  0453-6559109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部

发布时间:2009-05-25 02:51:49  浏览: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