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5年普通专科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黑龙江省2015年普通专科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志愿填报方式及设置
7月31日9时-8月4日9时,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三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考生凭网报密码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按照相关填报说明填报志愿。
每批次所设志愿投档结束后,高等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考办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并征集志愿,未被录取且成绩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含照顾政策分)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查询后,凭密码填报征集志愿。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及省招考办公布的招生规定后,依据《201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要求,结合本人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填报志愿截止后考生不得放弃本人所报志愿。
二、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A段:部分普通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专科专业。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录取时间:8月16日-21日。其中8月16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8月16日-18日投放电子档案及录取,8月19日-21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22日(含征集志愿录取时间)。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招收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的普通高校。录取时间:8月14日-21日,其中8月17日征集志愿录取。